使用条款-澳门文化中心

澳门文化中心

使用条款

当阁下浏览〝本网站〞时,表示 阁下无条件接受本政策及其任何变更。

澳门特别行政区文化局高度重视 阁下的私隐权益。为此,制订了以《个人资料保护法》为法理依据的私隐政策。文化局向阁下承诺,所有提交至文化局网站及各专题网站(下称〝本网站〞)的个人资料均属本政策的保护范围,我们将竭力为阁下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网上平台。

1. 〝本网站〞收集之非个人资讯及处理

如果阁下仅浏览〝本网站〞,而非执行〝本网站〞的服务或提交申请,我们不会要求 阁下输入例如姓名及地址等个人资料。然而,我们所用的电脑系统有可能会自动记录以下的技术资料:

  • - 阁下所在的互联网域名及 IP 地址;
  • - 阁下开始浏览的日期及时间;
  • - 阁下所浏览的网页;
  • - 如果阁下由其他网址的超连结连进〝本网站〞,该网站的域名。

但不会收集任何足以辨识使用者身分的资料。所收集的记录只会用於制作统计报告及调查电脑系统问题,以助文化局对〝本网站〞进行优化工作。除非发现该等访问对〝本网站〞进行敌意攻击,否则不会通过这些资料去追查浏览者。

在使用〝本网站〞时,所执行的网页有可能会使用〝cookies〞技术记录使用者的使用情况,主要为用户提供个人化的设定或内容。如果 阁下的浏览器启动了侦测 cookies功能 ,则每次存 cookie 的时候均可能收到警告讯息。
在使用〝本网站〞时,所执行的网页亦有可能会使用地理位置的资料,主要用於提供定位服务 (Location Based Service),以便向阁下提供所在位置的资讯。

2. 〝本网站〞收集之个人资讯及处理

阁下在使用〝本网站〞的电子服务或向我们发送电邮时,有可能需要提供个人资料如姓名、电话号码和邮寄地址等。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此等资料可能会被转交负责提供该项服务的相关政府部门,以便为 阁下提供服务。我们不会透露阁下的个人资料予非政府实体,除非有关实体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获授权使用资料提供有关服务。

当阁下向〝本网站〞发出电子邮件,或者使用“本网站”的电子服务时,我们建议阁下不要提交该项服务不需要的个人资料,特别是身份证号码、地址等,除非该项服务需要这些资料。

3. 〝本网站〞网上付款服务之资讯处理

当阁下使用〝本网站〞的『网上付款』服务时,代表阁下已从〝本网站〞转入至第三方信用机构或银行的付款平台,〝本网站〞将不会收集阁下於付款平台输入的任何资讯。我们对有关付款平台之私隐方针不负任何责任,因此建议阁下有需要时先了解付款平台的私隐条例。

4. 个人资料的保护

〝本网站〞将使用适当的资讯保安技术传送及存储网上登记的资料,以确保阁下的个人资料得到保护。我们会将阁下於〝本网站〞提供的个人资料保密,只有获得授权的人士才可查阅。然而阁下明白且知悉在网上传递资料必定存有风险,因此,阁下在使用有关服务时,已同意自行承担该等风险及由此可能引致的一切损失,〝本网站〞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5. 对外连结

〝本网站〞内存有连接到其他政府或非政府网站的连结,按下这些连结表示阁下已经离开〝本网站〞。这些网站的私隐方针很可能有别於〝本网站〞,我们对这些网站之内容及其私隐方针不负任何责任,因此建议阁下有需要时先了解这些网站的私隐条例。

6. 查阅权和更正权

根据澳门《个人资料保护法》,在本署网站完成有关个人资料填写的申请人在必要的情况下享有查阅权和更正权。资料当事人可在正常途径下向本署提出申请查阅或修改其个人的资料。

7. 本声明的改变若本政策有任何更新,我们会用新版本取代旧版本发布,并在文件中列明更新修订日期,恕不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