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用指引
步驟一:場地查詢
步驟二:租用申請
步驟三:場地確認
申請人須於收到本中心報價單後 15日內,簽妥交回並支付訂金 備註B 以作確認
變更/ 取消 備註C
- 如對已確認之申請作出任何變更修改,申請人必須於活動舉行前不少於 1個月跟客戶服務聯絡
- 如取消已確認之申請,申請人必須於活動舉行前就取消活動作出書面解釋 備註C
步驟四:場地結算
- 租戶必須於收到發票後繳清餘額
- 海外或個人租戶應在活動日期前全數繳付場租
備註:
A. 需遞交文件/資料:
- 擬舉辦活動之基本資料、表演者及技術要求
- 以澳門商業機構名義提出申請者,必須提供商業登記證、M1 表格(公司開業申請表) 、M8 表格(營業稅-徵稅憑單) 之副本
- 以澳門註冊學校 / 非牟利團體名義提出申請者,必須提供刊於《政府公報》的團體註冊證明、登記記錄聲明書及在職成員名單之副本
- 以個人名義提出申請者,必須出示身份証明文件及住址證明
- 以海外名義提出申請者,必須提供海外團體註冊文件副本和公司地址證明
B. 訂金:
- 活動舉行前不少於 3個月所確認之申請,需繳付場租總額之 25%作為訂金
- 活動舉行前少於 3個月內所確認之申請,則需繳付場租總額之 50%作為訂金
C. 變更/ 取消:
- 任何變更必須於事先獲得本中心批准
- 申請人如未能為活動變更取消適時通知本中心,將被要求按照已確認之報價並連同任何附加費用全數繳付
- 除因出現不可抗力狀況,所有已繳付之款項不作退還
- 中心保留對已確認申請收取全部或部分租金之權利
客戶服務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四09:00 至 13:00;14:30 至 17:45
星期五09:00 至 13:00;14:30 至 17:30
週末及公眾假期休息
星期五09:00 至 13:00;14:30 至 17:30
週末及公眾假期休息